市本级各预算单位,前海管理局,各区财*局、大鹏新区发展和财*局、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*局,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(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),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、各评审专家、各供应商:
为进一步规范*采购行为,提高*采购文件编制质量,增强*采购参加人依法采购意识,维护*采购公平竞争,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*采购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*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《深圳经济特区*采购条例》《深圳经济特区*采购条例实施细则》等规定,在《广东省财*厅关于印发〈*采购常见问题清单〉的通知》(粤财采购〔2023〕9号)基础上,结合深圳市*采购实践,深圳市财*局对*采购活动中的易发问题进行了梳理,形成《*采购易发问题清单(2023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清单》),现予印发。
《清单》是对*采购过程中易发问题进行汇总列举,供财*部门和各*采购参加人对照参考,不作为执法依据。
深圳市财*局
2023年12月4日